第二十条PPT
第二十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处理、存储、传输、披露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合法权益。一、引...
第二十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处理、存储、传输、披露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合法权益。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在网络空间中的流动日益频繁。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特制定本条规定,明确网络运营者在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二、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处理、存储、传输、披露个人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网络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与用户明示同意的目的相符。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滥用个人信息。三、个人信息保护的禁止行为网络运营者不得利用个人信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参与恐怖活动等。网络运营者不得利用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网络运营者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处理、存储、传输、披露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个人信息,不得通过个人信息侵害用户的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四、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网络运营者应当在收集个人信息前,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用户告知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用户的权利和义务。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个人信息被未经授权的访问、泄露、篡改或毁损。网络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征得用户的明确同意,用户有权拒绝提供个人信息或撤回同意。网络运营者应当在处理个人信息前,确保用户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相关处理行为。五、法律责任违反本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六、附则本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