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PPT
《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14日通过的一部关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法律,当天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并立...
《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14日通过的一部关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法律,当天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并立即予以实施。该法律的主要内容有: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体现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尊重、体谅和照顾,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坚决粉碎“台独”分裂势力和国际反华势力的图谋。《反分裂国家法》总则第一条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湾独立”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第三条 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第五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对台湾的主权:(一)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巩固和增强完成统一祖国大业的各项法律和制度保障;(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实现两岸直接通邮、通商、通航和双向交流,为国家和平统一创造条件;(三)以国家名义与台湾方面进行谈判;(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维护对台湾的主权。第七条 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第八条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第九条 国家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和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合法权益。国家鼓励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并保证投资者拥有各项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第十条 国家主张通过两岸协商和谈判,作出合情合理安排,逐步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两岸相邻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第十二条 国家积极支持和推动两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两岸在人员往来、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第十四条 国家继续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第十五条 国家决定进入战争状态、战争状态结束或者解除战争状态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理职责的有关机关依照法律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程序规定的职责或者权限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权限。第十六条 国家得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一)组织国防建设,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二)制定和实施国防建设规划,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解除紧急状态、战争状态;(三)履行国际条约规定的自卫权;(四)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其他防卫措施。第十七条 国家得单独或者联合其他国家,为反对和遏制“台湾独立”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措施第十八条 本法公布后,国家得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本法的施行。第十九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反分裂国家法》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重要法律武器,对于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两岸同胞共同利益,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法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作为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并写入宪法,体现了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尊重、体谅和照顾,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本法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是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保障。本法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作为反分裂国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将“和平统一、一国两两制”作为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同时规定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湾独立”分裂势力的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 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反分裂国家法》的公布和实施,对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它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同时也为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反分裂国家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应该深入学习和宣传《反分裂国家法》,增强全民族的国家意识和统一意识,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分裂活动,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加强两岸人民的交流和合作,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总之,《反分裂国家法》是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重要法律武器。它的公布和实施,不仅为中国的和平统一进程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全球和平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应该深入学习和贯彻《反分裂国家法》,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