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七种行为方式:PP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或者交配优势,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或者交配优势,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方式,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进而影响证券、期货市场行情的行为。以下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七种行为方式: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制造证券、期货交易假象故意制造大量交割或者利用虚假资金进出的假象,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违反国家规定从事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