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香港回归史PPT
香港回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
香港回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事件。英国开始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时间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当时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1860年10月,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再次战败,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时称九龙司地方一区)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189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块大小岛屿总计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英国,并将租借地称为“新界”,租期为99年。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从而占领香港全境。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虽然《南京条约》与《北京条约》皆指香港岛及鸭脷洲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1997年,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还给中国,但同时争取维持英国在香港的利益。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香港回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事件。英国殖民统治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年曾受英国殖民统治。二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跻身“亚洲四小龙”行列,成为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虽然《南京条约》与《北京条约》皆指香港岛及鸭脷洲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中英联合声明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过渡时期随即开始。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这是继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落实后,另一标志中英关系新阶段的重大事件,也是香港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在过渡期间,香港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实行“一国两制”,中国中央政府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并拥有主权、外交和国防等事务的最终决策权,同时保持香港地区行政、立法、司法、经济体系运作及社会、经济制度不变。回归后的香港香港回归后,中央政府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在回归后的几年里,香港经历了许多挑战和困难,但仍然保持了繁荣和稳定的发展。回归后,香港的GDP持续增长,成为全球最自由和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同时,香港也继续保持了其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并且在中国内地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