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PPT
作者简介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 1913—1960) 法国小说家、散文家和剧作家,“存在主义”文学的大师,1957年因“热情而冷静地阐明了...
作者简介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 1913—1960) 法国小说家、散文家和剧作家,“存在主义”文学的大师,1957年因“热情而冷静地阐明了当代向人类良知提出的种种问题”而获诺贝尔文学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诺奖获奖作家之一加缪在他的小说、戏剧、随笔和论著中深刻地揭示出人在异己的世界中的孤独、个人与自身的日益异化,以及罪恶和死亡的不可避免。但他在揭示出世界的荒诞的同时却并不绝望和颓丧,他主张要在荒诞中奋起反抗,在绝望中坚持真理和正义,他为世人指出了一条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以外的自由人道主义道路。他直面惨淡人生的勇气,他“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大无畏精神使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并最终在全世界成为他那一代人的代言人和下一代人的精神导师。人物介绍莫尔索莫尔索的种种怪诞行为乍一看难以理解,但事实上,他才是活得最多、最充实、有着深沉本真追求的人。死亡前夜,他第一次敞开心扉,他觉得自己过去是幸福的,现在也是幸福的,他至死都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他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荒谬,但至死幸福。加缪评价说,莫尔索“远非麻木不仁,他怀有一种执着而深沉的激情,对于绝对和真实的激情。 ”他早已洞悉这个世界的荒谬,“我不知道”、“毫无意义”两句话被他悬挂嘴边,“厌烦”则是他面对人事时的常态。莫尔索意识到世界没有意义,没有出路,认识到世界对于人的种种欲望漠不关心,认识到人同世界特别是人同社会这种不协调乃至对立的关系。只不过他没有像柏拉图那样认为世界万物是“理念”的影子,那样过于虚幻;也不认同禅宗的生命“如露如电”,从而寻求涅槃寂静;更没有鲁滨逊的“经济人意识”,唯利是图。他热爱自然,渴慕自由,珍惜每分每秒,完全靠着自己现实的理性与实践精神支配着一切行动。内容默尔索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一天他收到养老院发来的电报,上面写着令堂去世,明日葬礼,特致慰唁。默尔索得知消息后向公司请了两天假,来守灵和送葬。但奇怪的是默尔索好像对母亲并没有很深的感情,在灵堂里来吊唁的人不是嚎啕大哭,就是神情哀伤,而默尔索脸上一副冷漠仿佛心底只盘算着葬礼还剩哪些手续?即使母亲下葬也没有掉一点眼泪。在母亲下葬的第二天,甚至还颇有兴致地在游泳馆和前同事玛丽卡尔多纳谈恋爱,并相约晚上一起看滑稽的喜剧电影。他们很快发展成了情人,在玛丽问默尔索是否想要和自己结婚是否爱自己时,默尔索却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毫无意义,结不结婚都无所谓。在母亲的葬礼上,有人把默尔索推到母亲的棺椁前,问他要不要再看母亲最后一眼,默尔索拦住了那个人摇了摇头,在工作上上司看重默尔索,要把他派往另一个更繁华的城市时,他却觉得升不升迁都没有什么区别。有一个阿拉伯人被发现死在了海滩边上,而且是身中5枪而,凶手就是默尔索。警察问默尔索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一枪已经杀死他了,为什么还要再补4枪呢?默尔索说我不知道,那天我确实头非常的晕,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个事情,我甚至忘了自己做了什么。当时的法国只有蓄意杀人才会被判死刑,但是默尔索刚刚那样的回答让调查过程变得非常困难,所以警察只能自己去取证。在取证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原来默尔索不是一个好人,他是一个冷血的甚至反社会的人。他们发现了之前默尔索在母亲去世时候做的事,警察就认为他对母亲好像不是很孝顺,甚至在守灵当晚抽烟喝咖啡。他对母亲都这么冷血,那对这个社会能有什么好心情呢?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叫雷蒙,雷蒙对外宣称自己是一个仓库管理员。但实际上他是一个拉皮条的,伤天害理,甚至默尔索帮助雷蒙做过一些坏事。比方说雷蒙有一个前女友两个人分手了,雷蒙一直希望去好好教训羞辱一下前女友,但是如何把前女友骗过来,他拜托默尔索帮他写了一封信,类似于情书。默尔索明明知道雷蒙要去羞辱这个女孩。他还助纣为虐,基于这些问题警方确认默尔索是一个坏人,应该被判处死刑。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第一为什么他把自己的母亲送去养老院,最重要的原因是他的母亲觉得在家里面养老太无聊太孤独了,她希望找很多的同伴,于是她要求儿子把她送去养老院,默尔索照做了第二为什么他在守灵夜要抽烟要喝咖啡,就是因为默尔索确实太困了,他本身是一个非常容易受环境影响自己心情的人,所以困了需要用一点东西去提神,这本身不是什么罪过的事情第三,为什么默尔索不愿意去看母亲最后一面?是默尔索对这个世界看得非常清楚,他曾经想过30岁跟70岁好像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而且,他在脑海当中想象过,可能我的母亲近几天近几年马上就要死了,他把葬礼的过程想得一清二楚,所以好像没有什么好奇心驱使他去看母亲最后一面,。那为什么默尔索要杀那个阿拉伯人?是因为这个阿拉伯人和雷蒙是有仇的。两拨人见面,一边拔刀一边拔枪,很快就火拼。默尔索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于是劝雷蒙不要太冲动。他发现雷蒙手上有枪,他说你有枪一定会冲动开枪,我替你保管吧,于是他就有了一把手枪。但是,那天他上午游泳了,非常的累,昏昏沉沉,又被太阳一照,头就非常昏了,这个时候发现阿拉伯人就在他的身边,好像意图不轨。而且阿拉伯人拔刀刀光一闪。出于条件反射他自然就拔枪了呀,杀掉了那个阿拉伯人,所以他算是正当防卫。那为什么再补上4枪呢?他后来给自己辩护,他说那天太阳太毒了,头很昏,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所以确实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最后他还是被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