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十年的法律完善PPT
立法数量大幅增加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共作出了30件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涉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点领...
立法数量大幅增加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共作出了30件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涉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通过授权决定、改革决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试依法有序进行,积累试点经验,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这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截至2022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次,作出法律解释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次,现行有效法律292件。与前十年相比,新制定法律数量增加了34%,修改法律数量增加了近2倍,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数量增加了1.5倍多。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先藕洁)“十年来的立法数量大幅增加。”今天上午,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说,十年来,共有205件次法律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参与人次超过119万,提出的意见有350多万条。法律体系日益完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编纂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民法典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的法律相继出台,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法律进行了全面系统修改完善,网络数据、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填补立法空白取得突破,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取得显著进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立法形式不断丰富立法形式更加丰富多样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立法形式,发挥不同立法形式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立”,就是制定新的法律。刚才说了有68部“改”,就是对已有的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其中也有全面修改,我们一般叫做修订,也有部分修改,通常是修改决定,还有个别修改,对同类问题进行打包修改,或者说一揽子修改“废”,就是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条文。比如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要求,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法律规定和制度“释”,就是对法律进行解释,进一步明确法律条文规定的含义、适用情形、范围等“纂”,也就是对某一领域相互关联的法律进行整合、修改、补充,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在这十年中,这几种形式都得到了充分运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实际上,在我们立法工作中,还有授权决定、改革决定等立法形式。立法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不断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立法项目的确定、起草、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加强和改进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工作,法律草案二审之后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成为常态,并多频次、定期向公众反馈。十年来,共有205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参与人次超过119万,提出意见超过350万条。搭建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直通车”,设立了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有130多件法律草案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的乡村议事会在当地村级事务决策和监督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图为6月2日,当地人大代表及村民代表、乡贤对星火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内设置专区,展示立法“直通车”发挥作用的实践和成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现场。新华社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到今年3月“全过程民主”写入新修改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近年来,“全过程民主”日益为公众熟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力“代言”。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高效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一是,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坚持党的领导入法入规,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完成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二是,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编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等加强立法统筹,建立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论证、立法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法律草案通过前评估等制度,推进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2013年,上海市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听证办法》,此后,围绕预算听证的制度规定不断完善,《中共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指导意见》《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法(试行)》《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部门预算执行监督的暂行办法》……每隔一两年,闵行都会建立或修正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参与式预算改革的成果。参与式预算最初始于浙江温岭,2008年上海闵行跟进,当年12月9日启动了第一次正式意义的预算听证会,有人大代表和公众51人报名参与,预算草案的提出机构、听证陈述人、旁听人都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