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时间点PPT
以下是耗材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时间点的汇总:2018年12月安徽蚌埠市率先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拉开了耗材带量采购的序幕2019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
以下是耗材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时间点的汇总:2018年12月安徽蚌埠市率先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拉开了耗材带量采购的序幕2019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国家层面开始推进耗材带量采购3月第一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布,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中使用的医用导管类产品(如:导管、导丝等)中选,迈开了带量采购的第一步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制定实施国家用药管理办法,优先将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较大的品种,及通过国家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等纳入带量采购,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7月第二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布,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等产品中选11月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正式实施202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加强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协议期满后接续管理”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优先将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较大的品种,及通过国家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等纳入集中采购,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9月第三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布,胸主动脉覆膜式腔内隔绝器、介入导管、人工硬脑(脊)膜等产品中选11月第二批高值医用耗材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正式实施2021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提出要“完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常态化制度化”5月第四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布,人工晶体、骨科产品等中选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降低患者负担”9月第三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正式实施2022年4月《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发布,提出要“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5月第五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布,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等产品中选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和耗材的情况进行检查9月第四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