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中的基线PPT
基线的概念与定义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测量中确定的一组标绘界限,作为测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宽度的起始线。通常包括测算领海的基线、测算毗连区的基线和...
基线的概念与定义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测量中确定的一组标绘界限,作为测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宽度的起始线。通常包括测算领海的基线、测算毗连区的基线和测算专属经济区的基线。领海的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测量中确定的一条其每一点与陆地领土最外缘的各点之间的最大距离线。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领海的基线只有两种基本划定方法:正常基线法以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外部界限划定领海的基线直线基线法在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岛屿情况下,按照海岸或近岸岛屿的平均高潮水位,并视当地有无稳定陆缘地形而定,可以连接这些岛屿并闭合起来划出一条线,作为领海基线。直线基线法划定的基线,其弯曲限度不能使基线所包围的面积比以直线基线法划定的面积小毗连区的基线,是在沿海国官方测量中确定的一条其每一点与陆地领土最外缘的各点之间的距离不超过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距离的线。毗连区的宽度不超过12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测量中确定的一条其每一点与陆地领土最外缘的各点之间的距离不超过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距离两倍的线。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但群岛国则不同,群岛国的群岛基线可扩展到其200海里以内的水域,以连接其各群岛中相距不超过200海里的各点。基线的划分与适用在具体确定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宽度时,首先应当将实际领土全部归属一国的内水同属于这一内水的外国船舶可自由通行的开放水域区分开来;前一种情况一般无限制;后一种情况一般限定在一国管辖权下的一些制度之内;领海与毗连区为200海里;而专属经济区一般为从领海基线起不超过领海宽度两倍的区域。实际领土以外一国可要求置其于自己的主权之下的,是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对于其他国家的船舶和飞机等开放的是毗连区;对于本国国民则还有专属经济区。当然对于其他国家船舶开放的领海和毗邻区是否完全开放尚可适用狭小水域制度;同时其他国家在沿海国的领海和毗连区内的活动也受到一定限制。基线的效力与法律地位基线的效力在于它作为推定“海洋区域”法律地位的界限;确定基线的目的在于确立沿海国对海洋空间享有主权,这种主权具有法律地位,是“海洋区域”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上的表现。争议与解决方式基线的划分引起争议的情况相当普遍。对于领海基线的争议主要是由有关国家的政治立场不同而引起的;对于专属经济区引起争议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沿海国的划界标准不同所致;对于毗连区的争议则主要是由于对有关制度理解的不同而引起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通过谈判和协商达成协议这是解决争议最常用的一种方式通过国际仲裁解决争端通过国际法院诉讼解决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