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12.29坍塌事故PPT
2021年12月29日,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10人受困,经救援,其中9人已出,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2021年12月29日,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10人受困,经救援,其中9人已出,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3日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委、中关村西区管理办公室组成的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12·29”坍塌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加。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进行了风险防范措施评估。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清华附中奥森及将台路校区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奥森校区内,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为清华附中奥森校区建设指挥部,项目负责人是刘某。事故发生单位为清华附中奥森校区建设指挥部,该单位隶属于清华附中,为其内设机构,负责奥森校区建设工作,主要职责为组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配合项目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督等工作。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年12月29日,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施工阶段为地下室结构施工),作业内容为东侧及南侧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吊装作业。8时50分许,吊装第4块钢筋笼过程中,钢丝绳松弛脱落,钢筋笼向南侧倾覆倒塌,处于下方作业的工人被倒塌的钢筋笼压埋。(二)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9消防救援电话进行求助。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清华大学附属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救援。同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担任。海淀区相关部门到场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副区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到场后立即对现场进行警戒;北京市红十字会999急救中心3辆救护车及消防救援大队2辆消防车先后到达现场进行救援。北京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北京市排水集团、北京建工集团等单位的专业排水队伍参与救援。现场救援人员先后将8名被困人员救出并送往医院救治;其中3人送往清华大学附属医院救治,5人送往北京水利医院救治。经初步检查,被救人员中有5人伤势较重处于休克状态、3人伤势较轻;经抢救无效,被救人员中有7人死亡。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经专家组调查分析认定,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审批手续不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定审批论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风险辨识不足;现场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管理不力;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安全经验不足;起重机械管理操作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管理失控现象;作业过程中未有效监控人员作业行为;在复杂危险性环境中高处作业未按照要求办理受限空间作业审批等有关手续。间接原因经专家组调查分析认定,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照规定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较大事故报告,存在迟报问题;未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由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工程安全生产例会;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未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报送属地住房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