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介绍PPT
审计署的介绍如下:审计署概述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成立于1983年9月。职责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主管全...
审计署的介绍如下:审计署概述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成立于1983年9月。职责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向国务院总理提交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组织审计机关对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和临时交办事项的审计;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历史沿革从1983年9月建立以来,审计署经历了几次重大变革和发展。初创阶段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规定了审计机关的组成和工作职责。1983年9月,审计署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国家审计工作的恢复和重建。此时,审计署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的审计工作。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对国家审计制度进行了多次重要改革。1994年8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国家审计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开始实施“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加强监督、促进改革”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推动了国家审计事业的发展。改革阶段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审计署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在这一阶段,审计署进行了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逐步完善了国家审计体系,扩大了审计覆盖面,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益。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建立了独立的审计机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国家审计体系。新时代发展进入21世纪后,中国国家审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改革公共财政制度,建立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这为国家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审计署进一步深化了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加强了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和评价,推进了公共财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同时,审计署还积极拓展了绩效审计、环境审计等新型审计领域,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起草和参与起草有关全国性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参与制定国家有关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为制定和完善国家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并代拟报告稿;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或受国务院委托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等方面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代拟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国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发生的突出事件;国家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使用情况;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的贷款、援助和捐赠款项的到位及管理情况;被审计单位有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事项;需要调查、反映、报告的其他事项负责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绩效报告和年度报告以及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议意见;负责向国务院报告对中央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年度审计结果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按规定组织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决定的复议申请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组织协调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性报告进行核查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