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款PPT
消费贷款及其主要类别也称消费者贷款,是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以消费者信用为基础,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依据贷款的用途,分...
消费贷款及其主要类别消费贷款也称消费者贷款,是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以消费者信用为基础,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依据贷款的用途,分为汽车贷款、住宅贷款、住宅改良或修缮贷款、教育和学资贷款、小额生活贷款、度假和旅游贷款等。具有消费用途广泛、贷款额度较高、贷款期限较长等特点类别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借款人临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毋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综合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旅游贷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费用、以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作质押担保或者有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首期付款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又分为一般助学贷款和特困生贷款,是贷款人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人民币专项贷款汽车贷款是贷款人向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以贷款人认可的权利质押或者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还贷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在贷款银行存入首期车款,借款金额最高为车款的70%、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的专项人民币贷款住房贷是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或者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贷款人认可的抵押、质押或者保证,在银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额最高为房款的70%、期限最高为30年的人民币专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又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消费贷作用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有利于实现市场供需平衡有利于有效分散银行经营风险有利于优化银行信贷资产结构,改善经营效益消费贷风险与收益分析个人消费贷款风险风险一有些人向银行贷款后,用于购买股票、证券等风险性金融产品, 抑或用于为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这都导致了收益的不确定性。与此 同时,还需注意的是金融市场的波动与毕业生就业压力的上升,使 很多大学生在毕业后很难找到工作,这就致使他们无法按期偿还助 学贷款,也就加剧了消费信贷的风险风险二现行法律对消费者个人贷款方面的条款很少,对于违约惩 处的办法也不具体,造成了消费信贷的风险。而西方国家如美国,已 经拥有非常完善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对消费信贷提供了法律保 障,促进了消费信贷的发展并扩大了其规模风险三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银行缺乏掌握借款人收入水平、财产情况和还款意愿的能力。因此,在消费信贷发生后,时有恶意欺诈行为发生,而银行原有的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真实性。个人信用制度对良好的社会风气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树立道德标准风险四人民银行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鼓励各商业银行发 展信贷业务。这样的指令却造成了一些商业银行的违规操作,为了 扩大信贷规模,对下属银行下达硬性指标。造成不少银行对一些无 收入保障、信用低、风险高的个人提供消费贷款,这种情况的发生和 蔓延会对消费信贷产生负面影响个人消费贷款风险如何防范营造有利于消费信贷风险控制的外部环境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是有效进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有力保障,是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中惩戒制度的有力保证。而当下我国在消费信贷方面的立法还不是很完善,许多配套的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大量债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政府应将控制消费信贷风险列为亟待立法完善的课题。应尽快制订一部综合性的《消费信贷法》,规范有关问题的流程、制度,从而引导我国商业银行顺利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建立消费信贷的担保保证制度担保是为社会化风险转移机制。担保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消费者以自己拥有的不动产、动产和有形资产为抵押和质押担保债务偿还,如到期不能履行其义务,银行可以行使其对担保物的权力来满足自己的债权。人的担保是独立的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以法律协议形式做出承诺,在消费者不能按期偿还其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其偿债义务规范商业银行消费信贷流程要规范信贷流程,必须从源头加以控制,层层落实。要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流程包括产品的设计与影响、贷前审批、贷后管理以及清贷管理几个步骤。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监控,从而从流程上有效规避消费信贷风险消费贷在中国的发展萌芽期(1985-2009)主要提供服务方为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这个阶段主要针对高收入、高净值人群,审核比较严,主要涉及的产品是信用卡、汽车贷等试点期(2009-2013)这个阶段,全国开放了4个城市作为试点,仅有4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这个时期对申请牌照公司资质要求非常高。这个时候的产品服务特点是小额、快速、无抵押担保。这个时期的服务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信贷无法覆盖的消费金融需求缺口发展期(2013-2016)这个阶段,国家开始放开试点限制,鼓励民营资本、国内外银行、互联网企业发展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居民家庭大宗耐用消费品、教育、旅游等信贷需求。这个阶段一些互联网公司通过申请互联网小贷牌照,直接在某些特定的消费市场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利用其场景细分、大数据丰富以及成熟的贷款申请系统,直接对借款人授信,并以此与渠道商合作或自行开发渠道规范期(2017–至今)随着中国消费金融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也暴露出来了。例如,滥发高利贷、暴力催收、裸条贷款等违反法规现象。这个时期,国家推出多个监管条例,逐渐规范行业发展环境,为消费金融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具体监管条例如下:2017年6月28日,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11月27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