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安全管理办法PPT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教育行政部门职责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校园设施安全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校园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校园建筑、设备、设施等安全、完好。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新。第九条学校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如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够迅速、准确地采取应对措施。消防安全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同时,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食品安全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同时,学校应定期对食堂、小卖部等场所进行检查和清理,防止食品卫生问题的发生。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