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民镇PPT
历史文化名镇是指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
历史文化名镇是指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镇(不含县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镇、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截止到2008年10月17日,中国政府已经公布了三批共108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些镇(不含县城)中,按地理区域划分:北方及东北地区26个、南方地区48个、西北地区18个、青藏地区9个、其它地区7个。这些镇均以所在省政府公布并报建设部备案的镇为申报单位。评选标准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活动的中心或交通枢纽具有重要的地位有著名人物或重要史迹和重要传统建筑及工艺等代表民族地域特色的文化形成一定规模并对社会、经济、文化产生过重要影响评选程序由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可推荐1个镇(村)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镇(村)的历史、现状、保护范围及周围环境等专家小组提出评估意见并向社会公布对专家小组的评估意见省建设厅和省文物局应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将省建设厅和省文物局审核同意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报国务院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对申报的镇(村)进行审定同意命名的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