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关于动物致人损害问题PPT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动物致人损害问题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一般规定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动物致人损害问题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一般规定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八十四条 饲养未拴系牵引绳的动物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关于动物侵权的特别规定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第八十八条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九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条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关于动物侵权的特别规定(续)第九十二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九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九十四条 遗失、抛弃的动物在遗失、抛弃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九十七条 由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关动物致人损害的名词解释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是指动物的所有人,即对动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人。在某些情况下,动物可能由非所有人管理,管理人也可能是责任主体被侵权人是指其人身、财产权益因他人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在此类案件中,被侵权人通常是受到动物伤害的人第三人是指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及被侵权人之外的,因过错造成动物致人损害的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由行为人承担证明其无过错的责任结语以上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动物致人损害问题的详细解读。这些规定是为了平衡动物饲养人和被侵权人的权益,确保在发生动物致人损害事件时,被侵权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同时也促使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更加注重对动物的管理和安全措施的采取。在实际应用中,这些规定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理解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