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制度PPT
六项制度分别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市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常委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
六项制度分别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市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常委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担责任、案件查办的组织协调责任和考核评价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下级纪委(纪检组)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的重要内容问责制度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包括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保障机制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工作保障和舆论保障以上是对六项制度的基本概述,具体内容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以下是六项制度的详细内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必须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市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常委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同时,各级党委(党组)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担责任、案件查办的组织协调责任和考核评价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为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需要建立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重点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下级纪委(纪检组)每年要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重点报告本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的情况。检查考核制度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上级纪委要定期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估工作成效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检查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通过检查考核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问责制度为强化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责,需要建立问责制度。问责对象包括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问责情形包括未按照规定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和检查考核的;对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决定应当依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问责制度的实施,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机制为确保六项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组织保障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制度保障方面,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责任清单制度、内部监督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工作保障方面,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舆论保障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通过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总之,六项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六项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