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PPT
总则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生育登记服务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登记...
总则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生育登记服务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登记服务内容生育登记服务包括生育登记、生育服务查询和生育服务证明等。(一)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包括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婚姻信息、户籍地信息、居住地信息、生育子女信息等。(二)生育服务查询公民可以通过相关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生育登记信息。(三)生育服务证明公民办理生育登记后,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明。生育服务证明是公民享受相关生育服务的合法凭证。登记服务主体及职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登记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和流程;建设和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平台;管理和维护生育登记数据信息;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生育登记服务。登记服务流程(一)申请公民应当在生育前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领取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生育服务证明。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生育登记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四川省生育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相关说明生育登记的有效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孩子出生后30天内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生育服务公民在办理生育登记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如有虚假或误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生育服务证明是公民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等生育相关福利待遇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管本办法所指的生育登记服务不包括收养登记服务收养登记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办法所涉及的生育登记服务均为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监督与反馈公民对生育登记服务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与反馈: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咨询或反映通过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提交意见和建议拨打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我们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生育登记服务的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升。以上即为《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我们希望通过这一办法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四川省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