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三原则PPT
放射防护的三原则放射防护的三原则是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在1977年第26号出版物中提出的防护基本原则,分别是:实践正当化、防护最优化和剂量限值。实践正当化在...
放射防护的三原则放射防护的三原则是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在1977年第26号出版物中提出的防护基本原则,分别是:实践正当化、防护最优化和剂量限值。实践正当化在进行任何放射性工作时,要求任何放射实践对人群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危害比起个人和社会从中获得的利益来,应当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说,任何放射实践的引入和应用,必须是在权衡利弊之后,确认其对个人和社会产生的利益大于可能造成的危害。防护最优化使放射性和照射量在能够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这包括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照射,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必要的照射控制在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最优化原则也被称为ALARA原则,即“尽可能低的合理程度”。剂量限值在放射实践中,保证任何人的危险度不超过某一数值,即必须保证个人所受的总有效剂量和有关器官或组织的总当量剂量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应的值。这是为了保护个人免受不必要的健康损害,同时也需要在保护个体和群体健康的同时,平衡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总的来说,这三原则是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它们共同构成了放射防护的框架,为保护个人和社会的健康提供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