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景某诉某影楼承揽合同纠纷案PPT
案情简介李某、景某系夫妻,2022年 5月,二人向某影楼预定婚纱照拍摄服务,并支付了定金。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了服务内容、价格、拍摄时间等事项。后李某...
案情简介李某、景某系夫妻,2022年 5月,二人向某影楼预定婚纱照拍摄服务,并支付了定金。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了服务内容、价格、拍摄时间等事项。后李某、景某因故取消了拍摄计划,并要求影楼退还定金。影楼以合同中未约定取消条款为由拒绝退款。李某、景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影楼退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影楼是否应当退还李某、景某支付的定金。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李某、景某与影楼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李某、景某取消了拍摄计划,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考虑到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取消条款,影楼在签订合同时未尽到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故应当减轻李某、景某的违约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影楼应当退还李某、景某支付的定金 80%,即人民币 800元。同时,李某、景某应当赔偿影楼损失人民币 200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承揽合同纠纷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在本案中,影楼作为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拍摄婚纱照的义务。而李某、景某作为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景某因故取消了拍摄计划,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影楼退还李某、景某支付的定金 80%是合法的。同时,由于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取消条款,影楼在签订合同时未尽到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故应当减轻李某、景某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法院判决李某、景某应当赔偿影楼损失人民币 200元也是合理的。总之,本案的判决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它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