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混应家庭编PPT
一般规定1. 立法目的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
一般规定1. 立法目的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编》。2. 适用范围本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家庭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活动。3. 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2)一夫一妻制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婚姻家庭1. 结婚(1)结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2)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重婚;未到法定婚龄。(3)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2. 家庭关系(1)夫妻关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互相尊重;互相扶持;互相关爱。(2)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3)其他近亲属关系。其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3. 离婚(1)离婚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离婚程序。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收养与继承1. 收养(1)收养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2)收养程序。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的继子女的继父母应当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