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案例PPT
案例一:张某盗窃案案情简介张某是一个在校大学生,某天晚上在校园内闲逛时,发现一辆未锁的自行车,于是顺手牵羊将其盗走。第二天,失主发现自行车被盗后报案,公安...
案例一:张某盗窃案案情简介张某是一个在校大学生,某天晚上在校园内闲逛时,发现一辆未锁的自行车,于是顺手牵羊将其盗走。第二天,失主发现自行车被盗后报案,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将张某抓获。处理过程公安机关立案失主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失主提供的线索,决定立案侦查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调取了监控录像,询问了证人,并对张某进行了讯问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过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并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态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并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元法律分析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张某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此外,法院对张某判处缓刑一年执行也是考虑到其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取证,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对张某判处缓刑一年执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例二:王某故意伤害案案情简介王某与被害人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双方在争执中王某将李某打成轻伤。李某报警后,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将王某抓获。处理过程公安机关立案李某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决定立案侦查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调取了监控录像,询问了证人,并对王某进行了讯问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过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并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态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法律分析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王某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此外,法院对王某判处缓刑一年执行也是考虑到其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取证,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知道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因此对王某判处缓刑一年执行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