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的真相PPT
彭宇案,是指2006年11月20日早晨,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
彭宇案,是指2006年11月20日早晨,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则予以否认。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徐寿兰赶公交车时被彭宇撞到跌伤,到医院验伤,而陪同她前往医院的彭宇却矢口否认自己撞到了徐寿兰,徐寿兰因此将彭宇告上法庭。事发时的警方对双方的询问笔录中,有双方发生相撞的陈述记录。但这份笔录被接处警的城中派出所在该所房屋维修过程中不慎丢失。正因为此,彭宇在以后的庭审中一直坚持“无碰撞”答辩,并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将一个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希望媒体关注此事。该版主立即通报给南京十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2012年1月,时任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对于调解结果,彭宇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案件经过2006年11月20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徐寿兰赶公交车时被彭宇撞到跌伤,到医院验伤,而陪同她前往医院的彭宇却矢口否认自己撞到了徐寿兰,徐寿兰因此将彭宇告上法庭。事发时的警方对双方的询问笔录中,有双方发生相撞的陈述记录。但这份笔录被接处警的城中派出所在该所房屋维修过程中不慎丢失。正因为此,彭宇在以后的庭审中一直坚持“无碰撞”答辩,并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将一个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希望媒体关注此事。该版主立即通报给南京十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案件争议由于丢失了事发时的询问笔录,接处警的城中派出所在第二次庭审时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称“徐寿兰、彭宇当时发生的不是碰撞”,是“徐寿兰被蹭了一下失去重心跌伤”。由于这份情况说明只有经办民警签字,没有派出所盖章,加之其内容与彭宇本人在派出所两次询问笔录以及事发时另两位目击证人的证言不符(三份证据都证明彭宇与徐寿兰发生了碰撞),法庭没有采信这份情况说明。法庭在第一次庭审中还查明了另一个事实:事发当天上午8点53分左右,彭宇与徐寿兰的儿子徐剑明一起进了水西门城中派出所。在城中派出所接受询问时,徐剑明在两份询问笔录中均称“没有看到事故发生的经过”。当法庭质询徐剑明为什么不在事发当天作证时,徐剑明说“我当晚要赶去上海上班”。由于事发时的询问笔录已丢失、徐剑明在事发后一直未出庭作证,加之此案双方当事人都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此案证据出现了“真空”。在此种情形下法庭审理认为,“由于原告(徐寿兰)无法提供当时属于被告(彭宇)碰撞原告的证据(指徐剑明的证言),所以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请求法庭不予支持”。案件影响该案一审判决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争议。数以百计网友在各大网站论坛留言,或发表评论或展开讨论“做好事被诬陷”,“以后谁还敢做好事”,个别论坛将此案与不久前发生的一起少年扶老太反被诬陷索赔案并提,“好事难做”的言论充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