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491条PPT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之一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不能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之一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不能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当事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相互勾结、串通一气,恶意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那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这是为了恢复被损害的权益,使受害方得到公正的补偿。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登记或者公告的民事法律行为,自登记或者公告之日起发生效力对于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登记或公告。只有经过登记或公告后,这些民事法律行为才能生效。这是为了保证公开透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素当事人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思表示行为人内心的意愿,通过语言或者行为表达出来标的行为人追求的目标,如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商品或服务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行为人合格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当影响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不违背公序良俗行为内容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否则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无效不符合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可撤销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请求撤销,期限届满后无效效力待定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欠缺或者意思表示不真实,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或者相对人的同意或者追认才能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和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即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则该行为有效;如果当事人行使了撤销权,则该行为自始无效以上是民法典第491条的主要内容,这一条文规范了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和撤销问题,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