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校园犯罪问题及预防PPT
未成年人保护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原来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原来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发展为“六大保护”,单设“政府保网络护”、“政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所以,需要我们凝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01家庭保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家庭是未成年人最先开始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家庭保护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家庭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这种保护包括在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监护和抚养是家长的基本义务,尊重、教育和引导是家长不可忽视的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02学校保护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场所。预防和惩戒恶性校园欺凌、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为学校、社会和学生及家长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03社会保护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背景,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保护责任;拓宽了未成年人的福利范围;对净化社会环境提出更高要求;强调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为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侵害,创设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立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信息档案并给予关爱帮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情况,发现被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等情况,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帮助、督促被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04网络保护互联网时代,生产生活与网络息息相关。拒绝未成年人上网,既不现实,对其未来成长,也未必有利。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国家在网络环境管理、相关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作出全面规范,保护未成年人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的同时,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网络游戏经依法审批后方可运营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05政府保护06司法保护校园盗窃一般盗窃案件都有以下共同点:实施盗窃前有预谋准备的窥测过程盗窃现场通常遗留痕迹、指纹、脚印、物证等盗窃手段和方法常带有习惯性有被盗窃的赃款、赃物可查由于客观场所和作案主体的特殊性,校园盗窃案件还有以下特点时间上的选择性。作案人为了减少违法犯罪风险,在作案时间上往往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因而其作案时间大多在作案地点无人的空隙实施盗窃上课时间。学生以学习为主,每天都有紧凑的课程安排,没有上课的学生大部分也上图书馆学习或进行课余活动。因此在上课期间,特别是上午一、二节课,学生宿舍里一般无人,盗窃分子一般都深知此规律,并抓紧这一时间作案,因此这一期间是外盗作案的高峰期课间时间。课间休息仅10分钟,学生在下课后一般都会走出教室轻松,很少有同学回寝室,作案分子特别是内盗作案人员会利用此时机,在盗窃得手后继续回教室上课,给人以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夜间熟睡后。经过一天的学习、活动,大家都比较疲惫,而且学校一般都有规定的熄灯时间,所以上床后很快入睡。盗窃分子趁夜深人静,室内人员熟睡之际行窃,特别是学生睡觉时不关寝室门窗,这更是给小偷创造了有利条件新生入校时。新生刚入校时,由于彼此之间还不太熟悉,加之防范意识较差,偶尔有陌生人到寝室来也会以为是其同学的老乡或熟人,不加盘问,这给作案分子有可乘之机其它还有军训、学校举办大型活动等期间,学生宿舍活动人员少,易被盗;校园发生和处置突发事件时,往往人们注意力集中到某一点上而无暇顾及其它,盗窃分子往往是乘虚而入,乘混水摸“鱼”目标上的准确性。高校盗窃案件特别是内盗案件中,作案人的盗窃目标比较准确。由于大家每天都生活、学习在同一个空间,加上同学间互不存在戒备心理,东西随便放置,贵重物品放在柜子里也不上锁,使得作案分子盗窃时极易得手技术上的智能性。在高校盗窃案件中,作案主体具有特殊性,高智商的人为多,有的本身就是大学生。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对技术运用的程度较高,自制作案工具效果独特先进,其盗窃技能明显高于一般盗窃作案人员作案上的连续性。“首战告捷”以后,作案分子往往产生侥幸心理,加之报案的滞后和破案的延迟,作案分子极易屡屡作案而形成一定的连续性手段上的多样性。盗窃分子往往针对不同环境和地点,选择对自己较为有利的作案手段,以获得更大的利益⑴顺手牵羊—是指作案分子趁人不备将放在桌椅上、床铺上等处的钱物信手拈来而占为己有⑵乘虚而入—是指作案分子趁主人不在、房门抽屉未锁之机行窃。较之“顺手牵羊”,其手段更为毒辣,行窃胃口更大,往往造成的损失更惨重⑶窗外钓鱼—是指作案分子用竹杆、铁丝等工具,在窗外或阳台处将室内衣物、皮包钩出,有的甚至利用钩到的钥匙开门入室进行盗窃⑷翻窗入室—是指作案分子利用房屋水管等设施条件翻越窗户入室行窃。作案人窃得钱物后往往是堂而皇之从大门离去⑸撬门扭锁—是指作案分子利用专用工具将门上的锁具撬开或强行扭开入室行窃,入室后作案人又用同样的方法撬开抽屉、箱柜等。这是外盗分子惯用的主要手段主要,他们下手毒辣,毫不留情,只要是值钱的东西都不放过⑹盗取密码—是指作案人有意获取他人存折与信用卡密码并伺机到银行盗取现金。这类手法常见于内盗案件,并且以关系相好的同室或“朋友”作案较多。如某高校学生李某报案称她在建设银行存款3800元被人分四次盗取了3700元,经过调查认定作案嫌疑人为桂某。桂某与李同住一寝室,平时关系不错,在一次结伴到银行取钱的过程中,有心的桂某记住了李某的信用卡密码,于是伺机作案并得手动机上的复杂性⑴追求享乐摆阔气—类作案在大学生内盗案件中占绝大部分比例。少数学生受“金钱至上”等价值观的影响,以至见钱眼开,见利忘义,贪图虚荣,不择手段。比享受、比吃穿,花钱如流水,久而久之打起了歪主意去行窃,这样钱来得快捷又省事省力,还可以继续摆阔。这⑵经济透支无来源—有少数学生本来经济条件不好,加之花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