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实施细则PPT
总则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医疗卫生人才发展的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总则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医疗卫生人才发展的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领军人才”是指具备深厚的医学理论素养、丰富的临床经验和高超的医疗技能在医疗卫生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主任医师、名医等目标任务引进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提升我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培养一批医疗卫生领域的领军人才推动我省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建设一批医疗卫生人才集聚的高地提高我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措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来我省工作和创新。对特别优秀的领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特殊待遇和优惠支持建设人才集聚高地支持医疗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一批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鼓励医疗机构与海内外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展合作交流,提升我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加强领军人才培养选拔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医疗卫生人才,给予重点培养和支持。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名医工作室、专家工作室等,发挥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对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先晋升等支持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为领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完善医疗执业环境,加强医疗安全保障,为医疗卫生人才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支持管理监督建立领军人才数据库加强对领军人才的跟踪管理和服务支持加强对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处罚附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领军人才”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推荐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认定资金保障设立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集聚计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领军人才的引进、培养、科研和生活待遇等。资金来源可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医院自筹资金、社会捐赠等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定期报告制度,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实施步骤发布实施细则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本实施细则,明确领军人才的认定标准、支持措施、管理监督等内容推荐领军人才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要求,推荐本单位的领军人才,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认定制定支持计划根据领军人才的特长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支持计划,包括科研项目、人才培养、生活待遇等方面实施支持计划各医疗机构按照支持计划,为领军人才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促进其发展监督评估定期对领军人才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支持计划的实施效果和质量调整优化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需要,对支持计划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支持领军人才的发展附则本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执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