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验收、承接查验作业指引PPT
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规范物业公司(以下简称“”)新接物业项目的物业分户验收及承接查验工作,提高交房成功率,提升客户满意度第二条 确保开发商和物业公司...
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规范物业公司(以下简称“”)新接物业项目的物业分户验收及承接查验工作,提高交房成功率,提升客户满意度第二条 确保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双方物业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后续物业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二章 范围第三条 适用于对新接物业项目的分户验收、承接查验工作第三章 分户验收第四条 :定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第五条 : 参与主体:分户验收主体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参与分户验收工作第六条 :形成文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详见附件1第四章 承接查验第七条 :定义: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第八条 :参与主体交付方建设单位(地产项目公司)接管方物业公司第九条 : 前置条件: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四)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职责一)物业项目经理负责组建物业承接查验小组并与建设单位具体办理物业的接管手续二)接管小组依据本规程进行物业的承接查验工作,组长全面负责所接管验收物业的质量第十一条: 承接查验的准备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一)物业承接查验小组的成立1.在接到公司总经理的接管验收指令后,项目/分(子)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总经理的要求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物业承接查验小组2.承接查验小组应当由项目/分(子)公司以下部门人员组成客服管家负责业主资料、接管物业的产权资料以及协助业主房屋的查验移交工作;物业管理部负责房屋主体、公共设施设备、工程资料的验收移交及弱电系统等的承接查验工作二)承接查验前应完成的具体事项1.与建设单位联系好交接事项、交接日期、进度、验收标准等2.提前参与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和机电设备最终安装、调试工作,做到心里有数3.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协助物业做好机电设备、强弱电等系统的操作、维修、保养的培训工作4.准备好承接查验各类记录表格第十二条 :承接查验的工作程序Yes第十三条 :资料的接管验收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场查验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详见附件2):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五)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第十四条 :承接查验标准和方法一)查验标准为地产交房标准及参照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ZBP30001-90》二)验收方法为观感验收法和使用验收法,具体表单详见附件3第十五条 :遗留问题的处理一)遗留问题的登记确认,接管验收小组对资料验收中发现的资料不全、不真实,硬件设施不合格等问题,应当将问题逐项记录在相应表单中并交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二)对遗留的问题,接管验收小组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三)对于长期解决不了,影响物业管理、业主使用功能的问题,物业公司应当以备忘的形式将问题登记后交给建设单位进行备案,同时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及施工单位应召开专题会,研究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并报公司确认及城投公司备案第十六条: 验收遗留问题记录和备忘录交物业服务中心存档第五章 质量记录表附件一 《分户验收检查记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附件二 《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附件三 《承接查验记录表》1.《室内专有部分查验记录》2.《土建工程查验记录》3.《建筑电气工程查验记录》4.《建筑给排水工程查验记录》5.《建筑智能化工程查验记录》6.《通风空调工程查验记录》7.《采暖工程查验记录》8.《电梯工程查验记录》9.《消防工程查验记录》10.《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查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