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福利、实验动物福利的意义PPT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文明的进步,人类认识自然,关注与其同存在自然界中其他事物的意识越来越强烈,而与人类同属的动物更是关注的焦点。长久以来,动物是否具有同人...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文明的进步,人类认识自然,关注与其同存在自然界中其他事物的意识越来越强烈,而与人类同属的动物更是关注的焦点。长久以来,动物是否具有同人类一样的受尊重的生存权,是否具有权利或福利以及相关的定义是什么一直存在争议。绝对的将动物同人平等起来,享有人类同等的权利是不现实的,而不考虑其自身的需求而进行一系列的活动是不人道的,因此如何更好地对待动物,动物可以享有哪些比较具体的权利,便有了动物福利的产生。1 动物福利在1976 年美国人休斯提出了动物福利这一概念,这是指农场饲养中的动物与其环境协调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状态,在详细描述中,休斯将动物的福利定义为两种,包括生理福利和心理福利。而现今国际上所公认五大自由也是这两种福利的体现。首先生理福利在五大自由的体现即在食物上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环境应该舒适的自由;同时应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威胁的自由。这三者都是动物生存的基本条件,三者的满足是保持动物生理健康的保障。 而相较于生理福利,动物的心理福利难以用仪器来测量,换句话说就是人类不可能理解动物的真实想法和确切需求,因此在动物心理福利的评判上加入了大量人类的主观评测。各种动物都具有各自的天性,如猴有攀爬的天性,鸟有飞翔的天性,当然完全满足其天性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改善他们生存的空间和环境以满足它们的天性:同时要兼顾不同动物的习性,例如拿走一只母鸡的产蛋箱,会使它感到痛苦悲伤,但对于一头阉牛或一只母羊却不会有同样的问题。以上所描述的这些都是动物福利的体现。2 实验动物福利2.1 实验动物实验动物与其他各种动物都是存在极大差别的,从它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一直被人类的活动所影响和掌控,它的存活完全依赖于人类,不管是日常的活动和生存环境还是最终的死亡,它存在的价值就是完完全全的贡献于人类。它的生存环境是受到控制,要求非常严格的。基础的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实验室温度、湿度、光照度、噪声、氨浓度、送风次数等,这些因素更是直接影响到实验动物的生理节律,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从而间接地影响到进行科学实验所获得数据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为实验动物创造舒适,尽力满足它们需求的环境条件,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因为环境因素而造成科学实验不必要的误差,减少个体差异性一方面也是出于人类文明,公共道德的考虑,实验动物作为人类的替身,为人类医药健康事业献身,我们也应该提倡保护他们的福利2.2实验动物福利由上文内容可知,实验动物也属于动物,只是在某些方面区别于其他动物,因此,实验动物福利也包括上述所说到的动物福利。同时在动物福利的基础上,实验动物福利还需要遵循 3R 原则。 这一原则由动物学家 Russell 和微生物学家 Burch 于 1959年提出,现已逐渐被广大实验动物饲养及实验人员接受及广泛应用,3R 原则具体即替代(replacement)、减少(Reduction)和优化(Refinement)。而在2005 年,美国芝加哥的伦理化研究国际基金会还在 3R 的基础上提出了 4R 原则,增加了Responsibility(即责任)作为第4 个原则,要求人们在生物学实验中增强伦理观念,呼吁实验者对人类和动物都要有责任感。实验动物作为自然界中存在的独立个体,是与人类一样具有个体的自由的,当人类将实验动物用于科学实验中的时候,其前提其实是己经剥夺了动物的个体自由权利,因此,我们在与之接触过程中更应尽可能的为他们创造环境保护其应享有的福利。3 动物福利现状国内动物福利发展我国引入动物福利理念时间较晚,无论是科技条件方面还是在观念方面都与国际上存在较大差距,动物福利制度建设并不十分完善,但我们仍在继续努力。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动物福利进行规范,但我国在1988 年出合了《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对实验动物的饲养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在2001 年对其进行修改,并首次将动物福利写入法规。1997年,3R 原则首次出现在《关于九五期间实验动物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其它颁布的条例法规有《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方法(试行)》 等,都提到了动物福利与动物伦理,开始逐步加强对实验动物管理。2006年9月3日,我国发布了《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这让我国动物福利立法又向前迈出了可喜的一步。2008年《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将实验动物科普与福利单列为一章,这在国内还是首次,这也充分说明了实验动物福利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受重视性。2010年10月1日起实行的《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也特别提到了实验动物福利,包括进行替代,减少以及优化实验设计,实验中,对实验动物进行麻醉及最后实行安死术。 而在我国的其他地区,如合湾,动物福利制度己经比较接近国际化。在1990 年时台湾夏良宙学者就提出,动物福利可以简述为:善待活着的动物,减少死亡的痛苦,同时在台湾还设有专门的动物福利组织以及网站,在1998年制定《动物保护法》,2000年1月19 日颁布了《动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其中都有相关于实验动物福利保护方面的内容,而在2004 年修订的《动物保护法»,对动物保护以及福利进一步做了比较翔实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回归后于 1999年,颁布了 《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之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又针对实验动物颁布了《实验动物照料与使用守则》。目前我国除了台湾其他地区并未出台明确保护动物福利的法律。虽然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该法仅限于保护珍稀动物,普通的野生动物以及圈养动物并不在它的保护范围之内,而且该法律对伤害野生动物行为的规定也非常少,更多的是针对非法获取野生动物用以盈利行为的制裁和惩罚。因此我国目前应借鉴其他欧美大国的动物福利立法经验,尽早出台明确性的动物福利法。4 结语实验动物的存在就是作为人类的替身,为人类的生理健康作出贡献。因此,实验动物虽无法摆脱在实验中承受一定痛苦的命运,但人类应当有责任减免它们在此过程包括其他阶段所承受的额外痛苦,对其生理和心理的健康进行保护。动物作为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一种生命形式,和人类一样具有基本生存的权利和一定层次的心理需求。因此保护动物的福利,实际上也是人类对人道主义的诠释,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其次是人类自身生存的需要。动物与人同处大自然这一生态系统中,万物相生相克,对动物的保护实际上是对生态的保护,是人类在维护物种多样化及生存环境不受破坏。确实严格按照实验动物福利法律的执行来保护实验动物福利一定程度上会对人类利用动物产生限制,但从更深层次的思考便会发现,实际上这是人类关怀自己生存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