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育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PPT
总则为了保障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育学院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根据《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江西应...
总则为了保障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育学院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根据《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育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学代会代表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学生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代表名额及分配代表名额学代会代表名额为30名分配方式按照各年级、各班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其中,大一、大二、大三每个年级各分配5名代表,大四分配3名代表代表候选人产生代表候选人条件选举程序选举准备学生会秘书处应当提前通知各年级、各班级选举的时间、地点和程序选举方式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由各年级、各班级的学生代表进行投票选举投票程序代表权利与义务代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