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培训PPT
教师法概述教师法是调整教师与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学生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教师法的性质和地位教师法是国家教育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对...
教师法概述教师法是调整教师与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学生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教师法的性质和地位教师法是国家教育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对教师职业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手段教师法属于行政法具有行政法的基本特征和属性教师法的渊源教师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宪法和法律宪法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师法的基本渊源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国务院、教育部等部委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教师法的重要来源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是教师法的渊源教师法的基本原则教师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原则教师法应当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福利、休假、社会保险等尊重教师职业的原则教师法应当尊重教师的职业地位,保护教师的职业尊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则教师法应当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公平公正的原则教师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教师权益,公正对待不同类型、层次的教师统一要求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教师法应当坚持统一要求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保证教师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又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发展、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教师法应当坚持发展、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不断推动教育事业和教师队伍的发展,又要不断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教师法应当坚持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对优秀教师的表彰和奖励,又要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适应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教师法应当坚持适应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适应当前实际需要,又要考虑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到立足当前、面向未来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教育教学权教师享有依据其教育理念、教学经验自主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的权利参与管理权教师享有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休息休假权教师享有寒暑假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职业尊严权教师享有获得公正评价和相应待遇的权利学习进修权教师享有参加进修、培训等学习提高的权利言论自由权教师享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达个人观点和意见的权利信息传播权教师有权在非职务范围内获取、使用教育信息资料知识产权教师对其创作的教案、教具等拥有知识产权,学校或教育机构不得无偿使用人格尊严权教师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侵犯其人格尊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安全健康权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保障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申诉控告权教师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并获得答复或处理学生管理权在一定范围内,如教室或学校组织活动中,教师对学生负有管理责任,并可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秩序学生评价权教师有权依据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对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但不得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