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PPT
总则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总则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事故隐患的排查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进行排查排查事故隐患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记录排查时间、责任人及相关措施等情况事故隐患的治理单位应当及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并将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估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治理并向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以及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