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PPT
《处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书写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而制定的办法。总则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书写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
《处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书写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而制定的办法。总则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书写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纸质处方和电子处方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管理一般规定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签署临床诊断;(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三)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四)开具西药处方时,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五)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六)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格式,按照剂型的不同进行分类:汤剂第一行写“剂型”,第二行写药名、剂量、煎煮方法,必要时可加写特殊要求;散剂第一行写“剂型”、“组成”、“剂量”、“用法”;丸剂的第一行写“剂型”、“组成”、“剂量”,根据需要注明以丸数或粒数表示的单剂量及总量;颗粒剂的第一行写“剂型”、“组成”、“剂量”;膏剂的第一行写“剂型”、“组成”、“剂量”、“用法”;栓剂的第一行写“剂型”、“组成”、“剂量”;颗粒剂或糖浆剂第二行写“用法”;(七)日剂量按照规定书写为“日”或“Bid”。第二日剂量为第一日剂量的两倍。第三日剂量为第一日剂量的三倍。(八)规格按照药典规定的常规规格填写;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规用法用量书写;非常规规格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后空白处注明;同一名称分不同规格的应当分别填写;中药饮片以净制规格包装者,在规格中填写净制规格。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规格之后,用括号括起来;(九)用法包括给药途径和给药时间。给药途径包括口服、皮下注射、皮上划痕、皮内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滴注等。给药时间包括饭前、饭后、睡前、必要时等。中药饮片处方的用法按照煎服法书写;(十)中成药与西药联用时,分别开具处方,并在中成药和西药之间空一行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再核发药品,并保留好当日打印的纸质处方或者其电子文档备查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标注“急诊”当日有效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当日有效。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当日有效药品名称以实际应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且公布的药品名称为准规范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H汉药、Z中药、J进口)+8位数字组成的8位数字。如:国药准字H20050863.其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H汉药、Z中药、J进口)+8位数字组成的8位数字+9位数字组成的9位数字(执业医师编码)+4位数字组成的4位数字+机打流水号组成的12位数字。其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H汉药、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