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库指导案例一号PPT
案例背景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一号,即“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是一起涉及二手房买卖活动中买方与中介公司之间因“跳单”行为引发的纠...
案例背景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一号,即“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是一起涉及二手房买卖活动中买方与中介公司之间因“跳单”行为引发的纠纷案件。本案旨在解决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中介公司与买方之间的权益冲突,维护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案例经过本案原告为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被告为陶德华。中原公司作为居间方,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为买方陶德华提供了房源信息,并协助其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陶德华并未按照约定通过中原公司完成交易,而是绕开中原公司直接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原公司认为陶德华的行为构成违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裁判要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这一规定保护了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中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这一规定赋予了买方在选择中介公司时的自主权,促进了中介公司之间的竞争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在判断买方是否构成“跳单”违约时应当综合考虑买方是否利用了先前与之约定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如果买方并未利用先前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而是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并选择了其他中介公司完成交易,则不构成违约。这一规定明确了“跳单”行为的认定标准,为类似案件的裁判提供了指导案例意义本案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一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本案明确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跳单”行为的约定合法有效,为中介公司提供了法律保障。其次,本案提出了在判断买方是否构成“跳单”违约时应当综合考虑买方是否利用了先前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为类似案件的裁判提供了明确的认定标准。最后,本案促进了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了中介公司的服务质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语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一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是一起典型的涉及二手房买卖活动中买方与中介公司之间权益冲突的案件。本案的裁判要点明确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跳单”行为的约定合法有效,并提出了在判断买方是否构成“跳单”违约时应当综合考虑买方是否利用了先前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本案的判决结果对于维护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