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如何清缴欠税PPT
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欠税数额不满1万元,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
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欠税数额不满1万元,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欠税清缴措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欠税管理欠税管理包括欠税的确认、核算、催缴、公告、清缴、核销等,是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为管理对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一)欠税确认欠税发生日期为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欠税信息来源包括:(1)从综合征管系统获取清算申报的欠税信息;(2)从金库获取已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的欠税信息;(3)从征管系统获取滞纳金转欠税的信息;(4)从稽查部门获取经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欠税信息;(5)从其他部门获取或经税务机关确认的欠税信息。(二)欠税公告县以上(含本级)税务局(分局)负责欠税公告。(1)企业或单位欠税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2)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3)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欠税信息,每期至少公告一次。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是否公告。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是否公告。(1)县(市)以上税务局(分局)办税服务厅(场所);(2)各级税务局公告栏;(3)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欠税公告的期限为,企业或单位欠税20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欠税10万元以下的,个人欠税5万元以下的,公告期限为1年;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的,个人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公告期限为半年。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公告期限为1年。(1)欠税公告的审批。各级税务机关应认真审核欠税信息资料,确保公告数据的准确、完整。对符合公告条件的欠税信息,由县以上(含本级)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予以公告。(2)欠税公告的填报。各级税务机关应将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欠税公告信息录入综合征管系统,生成欠税公告信息电子数据,并在综合征管系统对欠税公告信息进行维护管理。(3)欠税公告的发布。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公告欠税清缴措施的实施(一)责令限期缴纳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时,税务机关应首先责令其限期缴纳。这一步骤是为了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一个改正的机会,同时也是为了保障税款的及时入库。(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限期内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拍卖或变卖财产税务机关还可以扣押、查封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并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三)强制执行措施的批准和实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遵守法律程序,确保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欠税核销(一)欠税核销的条件欠税核销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将纳税人的欠税记录从税务管理系统中删除的行为。欠税核销的条件包括:纳税人已履行缴纳欠税义务并缴清了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无其他未结清的税务事项(二)欠税核销的程序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欠税核销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的申请材料确认纳税人已履行缴纳欠税义务并缴清了滞纳金和罚款主管税务机关将审核结果报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办理欠税核销手续税务机关在综合征管系统中对核销的欠税信息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欠税管理的监督和责任(一)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欠税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欠税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税务机关还应定期对欠税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责任追究对于在欠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进行欠税确认、公告、清缴和核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欠税管理混乱等。欠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提高欠税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税务机关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欠税信息进行管理和分析。同时,税务机关还应与其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欠税行为。总结欠税管理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欠税的管理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清缴欠税,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同时,税务机关还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欠税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不断完善欠税管理制度和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欠税管理的国际合作(一)国际税收协定为了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防止跨国欠税行为的发生,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了多项国际税收协定。这些协定明确了跨国纳税人的税收义务和税务机关的权利,为跨国欠税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情报交换与协助征税根据国际税收协定,我国税务机关可以与外国税务机关进行情报交换,共同打击跨国欠税行为。同时,我国税务机关还可以请求外国税务机关协助征税,包括查询、冻结、扣押和处置跨国纳税人的财产等。(三)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为了更好地管理跨国欠税,我国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其他国家税务机关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欠税行为。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情报交换、协助征税、开展联合检查等。欠税管理的宣传与教育(一)加强宣传税务机关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欠税管理的宣传,提高纳税人对欠税危害性的认识,引导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二)开展教育税务机关还应加强对纳税人的教育,提高其税收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开展培训、讲座等活动,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法规和欠税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强其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欠税管理的风险评估与预警(一)风险评估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的欠税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其的监管和检查力度,防止欠税行为的发生。(二)预警机制税务机关还应建立欠税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欠税风险。通过监测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及时发现欠税苗头,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和纠正。欠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与大数据应用(一)信息化建设为提高欠税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税务机关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欠税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应具备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查询等功能,为欠税管理提供有力支持。(二)大数据应用税务机关还应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欠税信息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发现欠税规律和趋势,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欠税管理政策提供依据。欠税管理的未来展望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欠税管理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未来,欠税管理应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发展,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同时,还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其税收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欠税管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一)优化服务为了提升营商环境,税务机关在欠税管理的过程中应优化服务,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通过提供便捷、高效的税务服务,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减少欠税发生的可能性。(二)公正执法税务机关在欠税管理过程中应坚持公正执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执法不当导致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进而影响营商环境的优化。(三)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税务机关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税务指导和帮助。通过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营商环境的优化。欠税管理与税收法治建设(一)完善法律法规为加强欠税管理,应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纳税人的税收义务和税务机关的管理职责。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为欠税管理提供更为明确和有力的法律支撑。(二)加强执法监督税务机关应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欠税管理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维护税收法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提高税收法治意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应共同提高税收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维护税收法治秩序。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税收法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欠税管理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欠税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欠税行为进行信用惩戒。通过公开欠税信息、限制欠税者的信用等级等措施,提高欠税者的违法成本,降低欠税行为的发生概率。(二)联合惩戒机制与其他社会信用体系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欠税者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进行限制和惩戒。通过跨部门合作,形成对欠税行为的全方位打击。(三)推动诚信纳税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纳税人树立诚信纳税意识。对诚信纳税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总结与展望欠税管理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改革,欠税管理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未来,欠税管理应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国际合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发展,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同时,还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欠税管理制度和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