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PPT
总则第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创立者...
总则第一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二条少先队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竭诚服务少年儿童,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的话、跟党走,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第三条少先队的任务是: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参与实践,培养能力,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队员第四条凡年满6周岁、未满14周岁的中国学生,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成为队员。队员年满14周岁应该离队,由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办理离队手续。第五条队员入队前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要举行入队仪式。第六条队员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在队里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每个队员都要遵守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由队组织推荐作为共青团的发展对象。第七条队员要佩戴红领巾,要遵守佩戴红领巾的规范。少先队组织要教育队员爱护红领巾,保持红领巾干净、平整,佩戴时服装规整。第八条队员的奖励和批评由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决定。对队员的奖励有:颁发奖章、奖状、授予荣誉称号等。对队员的批评可采用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留队察看、停止参加队活动等。对离队的队员要进行教育,经帮助没有改正错误的,可劝其退队。第九条队员由一个大队转到另一个大队,要带上队员登记表,到新的大队报到。超过14周岁的队员在离队时要举行离队仪式。组织第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在学校(含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建立基层组织,一般分大队、中队、小队三级。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中队由两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成立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小队一般由5至13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第十一条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队长由队员选举产生。半年或一年选举或改选一次。大队长和队委会委员由大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中队长和中队委员会委员由中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小队长由小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第十二条有领导职务(大队长、中队长)和职能职务(大队旗手、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等)之分。第十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工作委员会是全国和地方少先队的领导机构,它们经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同级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全国少工委和地方各级少工委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少先队工作,领导少先队组织,维护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活动第十四条少先队的活动,是少先队的生命线。少先队以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为基本途径,有计划地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和活跃少年儿童生活,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中体验,在集体中成长,实现全面发展。第十五条少先队举行队会、组织活动,应当使用队旗、队徽、队歌、队礼、红领巾等少先队特有的标志和礼仪。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