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PPT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王朝在天津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使清政府被迫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允许...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王朝在天津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使清政府被迫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允许外国船只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并规定修改《北京条约》,允许华工出国,同时使列强获得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开设租界等额外权利。条约背景1858年,英法联军侵略中国,并攻占了天津。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使得其无力抵抗外国列强的侵略。在天津陷落后,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美国、英国、法国的代表分别签订了《天津条约》。主要内容一、公使进驻北京《天津条约》规定,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并且可以在北京设立使馆。这一条款改变了过去只有外国领事可以进驻中国沿海通商口岸城市的规定,使得外国在中国的政治影响力大大增强。二、开放新口岸条约规定增开天津为商埠,并允许外国船只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这一条款使得中国的内河航运权落入外国列强手中,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主权。三、赔偿损失条约规定清政府赔偿英国和法国白银各四百万两,美国和俄国白银各二百万两。这一条款进一步加剧了清政府的财政危机。四、修改《北京条约》《天津条约》还规定要修改《北京条约》,允许华工出国。这一条款使得中国的劳动力大量流失,对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五、领事裁判权条约规定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由外国领事根据本国法律审判。这一条款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司法主权,使得外国人在中国可以逍遥法外。六、片面最惠国待遇条约规定,如果将来中国给予其他国家以通商等特权,英国、法国、俄国、美国也应享有同样的特权。这一条款使得中国在未来的对外关系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七、开设租界条约还规定,在天津、北京等地开设租界。这一条款使得外国列强在中国获得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影响《天津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条约的内容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使中国进一步沦为外国列强的半殖民地。同时,条约的签订也加剧了清政府的腐败和落后,使中国的社会矛盾和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总结《天津条约》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外国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它的签订使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这一条约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只有自强不息、发展壮大才能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