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PPT
瑞昌市,江西省辖县级市,由九江市代管,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北临长江,与湖北省的武穴市、黄梅县隔江相望,东濒鄱阳湖,与湖北省的武昌县、嘉鱼县交界...
瑞昌市,江西省辖县级市,由九江市代管,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北临长江,与湖北省的武穴市、黄梅县隔江相望,东濒鄱阳湖,与湖北省的武昌县、嘉鱼县交界,西与湖北省的阳新县接壤,南与江西省的铜鼓县相邻,总面积1420平方千米。瑞昌市辖5个街道、8个镇、8个乡(含1个民族乡);另设2个功能区(九江市儒乐湖新区、九江市沿江新材料产业园)。截至2022年末,瑞昌市常住人口39. 74万人。历史沿革瑞昌境内商周时属扬州之域,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瑞昌属九江郡。西汉高祖四年(前203年),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并把淮南国分为淮南、九江二郡,瑞昌属九江郡海昏县。三国时期,吴国分海昏县为建昌、阳乐二县,瑞昌属阳乐县。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阳乐并入建昌县,瑞昌属建昌县。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析建昌置南康县,瑞昌属南康县。五代十国时期,南康县升为南康军;南唐升元三年(939年),析南康军置瑞昌县,仍属南康军;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改南康军为南康郡,瑞昌属南康郡。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南康为南康路,瑞昌属南康路。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改南康路为西宁府;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改西宁府为南康府,瑞昌属南康府。清顺治四年(1647年),南康府改称南康道,瑞昌属南康道;清宣统三年(1911年),瑞昌属江西九江道;民国三年(1914年),江西分四道,瑞昌属浔阳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设行政监察专员公署,瑞昌属九江行政监察专员公署。1949年5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第十二军三十六师一○七团进驻瑞昌;9月22日,成立瑞昌县人民政府,属九江专区。1959年1月,改属九江市管辖。1968年4月,复属九江专区。1970年9月,再改属九江市管辖。1988年5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撤消瑞昌县建制,设立瑞昌市(县级)。以原瑞昌县行政区域为瑞昌市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瑞昌市辖5个街道、8个镇、8个乡(含1个民族乡);另设2个功能区(九江市儒乐湖新区、九江市沿江新材料产业园)。市政府驻湓城街道杨林湖大道16号。其中市鱼种场、市蚕桑场、市林科所、市农场和省长青监狱、武警黄金十一支队等6个单位为中央、省驻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