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紧急避险PPT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构成...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一)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危险的来源危险可以来自人的危害行为、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危险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能够采取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则没有实行紧急避险的必要危险的现实性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经过去的,或者假想的。对于尚未开始,或者已经过去的危险,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或者事后防卫危险的紧迫性危险必须迫在眉睫,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身体或者其他权利形成了直接威胁,如果不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危险即在很短时间内发生。对于尚不具有紧迫性的危险,如有充分的时间采取正当防卫或者回避等合法措施消除危险的,则不得实行紧急避险(二)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紧急避险必须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利用当时的有利条件进行的。(三)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护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于另一个较小的或者同等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四)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对紧急避险的认识。认识内容行为人必须认识到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的威胁,并且认识到只有牺牲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别无他法认识程度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危险的紧迫性,而且只有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目的,才能成立紧急避险。行为人如果没有认识到危险的紧迫性,或者出于其他目的,不成立紧急避险(五)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法益的行为。所谓不得已,是指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不可能采取其他方法避免危险。因此,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除了牺牲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以外,别无合法方法可供选择。紧急避险的法律效果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但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由于自己的原因而引起的危险中实行紧急避险。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在遭遇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能够实施正当防卫的,则没有必要实施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威胁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所保护的利益不限于合法权益,公民为了保护非法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但如果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的,可以构成紧急避险避险行为是在合法利益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而正当防卫行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采取的,没有这种迫切性的要求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对损害程度的限度条件不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法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法益,而不能等于或者大于所保护的法益;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属于正当防卫以上是对法律紧急避险的概述,包括其定义、构成条件、法律效果以及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在实际操作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