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宪法PPT
1954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四章一百零六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
1954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四章一百零六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制定背景1952年下半年至1953年上半年,随着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的胜利结束,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社会主义改造的兴起,社会主义事业和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迫切需要一部国家的根本大法来指导、保障国家建设事业的胜利进行。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决定,1954年3月成立了以毛泽东为主任,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任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主要内容第一章 总纲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了国家的经济制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第二章 国家机构详细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职权和任期等内容。同时,对国家主席、国务院、人民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构的设置、职权和人员构成等也做了详细规定。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公民享有平等、自由、人身不受侵犯、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卫祖国、参加劳动等。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首都设在北京,国徽的样式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公布施行。历史意义五四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政的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开创了中国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它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反映了中国人民在实践中积累的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和要求。五四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了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新胜利、新经验,集中反映了当时中国人民对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它虽然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存在着一些不足,但其实质性和历史性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影响五四宪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对后来的中国宪政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为后来的宪法修订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宪法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但五四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仍然是中国宪政的核心。总之,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宪政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宪政的基础,为后来的中国宪政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