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核心制度PPT
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是指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必须对其接诊的病人,特别是对危、重、急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
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是指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必须对其接诊的病人,特别是对危、重、急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首诊医师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会诊制度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手术的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各级医师的手术权限术前讨论制度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护理、抢救、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以上仅为部分核心制度的示例,其他如查对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也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提高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