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PPT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和创新平安江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和创新平安江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平安建设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定义)本条例所称平安建设,是指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第四条(基本原则)平安建设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法治保障、系统治理、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五条(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第六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第七条(基层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发挥在平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协助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第三章 共建共治共享第八条(社会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平安建设,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第九条(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应当在平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社会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十条(企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第十一条(科技支撑)加强平安建设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平安建设智能化水平。第四章 法治保障第十二条(法治原则)平安建设应当坚持法治原则,依法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第十三条(法律宣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十四条(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第十五条(法律监督)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考核机制)建立平安建设考核机制,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第十七条(奖励机制)对在平安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八条(责任追究)对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施行日期)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是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的简要内容,具体条款以正式立法文件为准。本条例旨在加强和创新平安江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考核与奖惩机制等措施,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为江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